時間:2025-05-06 來源:民主與法制周刊 責任編輯:陳聰
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創造性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強調“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發展是安全的基礎,安全是發展的條件”。2021年11月18日,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國家安全戰略(2021-2025年)》,指出“堅持安全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動態平衡”。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科學論述,為新時代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的理論依據。在法治軌道上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是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統籌發展和安全”“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等重要論斷的具體化,進一步豐富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深刻內涵,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
統籌發展和安全關系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統籌發展和安全關系是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必然要求。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定把全黨工作的著重點和全國人民的注意力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開啟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歷史新時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的各個領域和各個方面都進行了全面和系統的改革,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推動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有效地保障了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充分調動了經營主體參與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國內生產總值從2012年的54萬億元增長到2023年的126萬億元,經濟總量占世界經濟的比重由11.3%上升到18%左右,穩居世界第二位,對世界經濟增長的年均貢獻率超過30%;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2680美元;2024年全年國內生產總值已經到達近135億萬元。然而,經濟高速發展也引發了相應的經濟和社會風險。當前我們所面臨的國家安全問題的復雜程度、艱巨程度明顯加大。一些國家為了打壓我國的經濟發展和阻止中國式現代化的發展進程,不惜采取各種手段和措施實施“脫鉤斷鏈”“小院高墻”。黨的十九大報告及時科學地提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由黨的十一屆六中全會所確認的“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為此,“高質量發展”成為新時代治國理政必須解決的一個重大理論和現實課題。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在注重經濟和社會發展過程中,必須要高度關注安全問題,必須要通過構建有效的國家安全體系為發展提供強有力和可靠的制度保障。
統籌發展和安全關系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發展離不開安全的保障,只有發展才能更加安全。改革開放之初,為了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我國采取了較為徹底的改革開放政策,1979年7月1日,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為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提供了有效法律保障。但正如改革開放總設計師鄧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那樣,打開窗戶,新鮮空氣會進來,蒼蠅也會飛進來。但不能就此拒絕改革開放,不搞改革開放,經濟就無法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就無法得到實質性改善,國力也不可能增強,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也會受到較大的影響。只有經濟發展了,國力增強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國家維護自身安全的能力才能不斷提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就是在不斷改革開放中向前發展的,沒有改革,就沒有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國家安全只能是低水平的。只有不斷改革阻礙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各種不安全因素,才能建立起高水平的國家安全體制機制。因此,要在不斷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找到發展和安全兩者之間的最佳平衡點。同時,必須通過全面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和安全兩個方面同質雙向地得到提升。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則之一,“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經濟和社會、政府和市場、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重大關系,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同時明確了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其中包括“聚焦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強化一體化國家戰略體系,增強維護國家安全能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和手段,有效構建新安全格局”。所以,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科學處理發展和安全之間的辯證關系。
統籌發展和安全關系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黨的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并將統籌發展和安全寫入前進道路上必須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則。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面對國際局勢急劇變化,特別是面對外部訛詐、遏制、封鎖、極限施壓,我們堅持國家利益為重、國內政治優先,保持戰略定力,發揚斗爭精神,展示不畏強權的堅定意志,在斗爭中維護國家尊嚴和核心利益,牢牢掌握了我國發展和安全主動權?!辈话l展,就不可能有中國式現代化;不安全,也就沒有可靠穩定的中國式現代化。在追尋中國式現代化的歷史進程中,我們必須牢牢把握我國發展和安全主動權。只有我們掌握了我國發展和安全主動權,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才能得到平穩發展,才能經得住外部勢力干擾和破壞的考驗,才能在驚濤駭浪的斗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才能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可靠的保障。
高質量發展必然要求高水平安全保障
2023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黑龍江考察期間首次提出“新質生產力”的重要概念,強調要“積極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進制造、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積極培育未來產業,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增強發展新動能”。2024年3月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全國兩會江蘇代表團審議時強調,“要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薄靶沦|生產力”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成為新聞熱詞。圍繞“新質生產力”,理論界開展了全面和系統的研究,不僅從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探討“新質生產力”概念的具體內涵和意義,還著手探索因新質生產力的出現而引發的社會變革。發展新質生產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和重要著力點,一方面,發展新質生產力必然要排除各種阻礙高質量發展的制度因素;另一方面,新質生產力發展又會帶來一些風險和不確定性因素,例如,互聯網技術、數字經濟、人工智能技術等發展在推動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同時,又引發了隱私侵犯、數據泄露以及人工智能產品質量風險等。因此,必須要為新質生產力發揮自身的生產力作用提供高水平和更加可靠的安全保障。發展新質生產力不是忽視、放棄傳統產業,要防止一哄而上、泡沫化,也不要搞一種模式。各地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先立后破、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本地的資源稟賦、產業基礎、科研條件等,有選擇地推動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發展,用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積極促進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新質生產力要持續穩定地發揮自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生產力功能,必須要依靠高水平安全體制機制的保障,在發展和安全之間建立起更加科學和高效的動態平衡關系。
在法治軌道上統籌發展和安全?更好服務于中國式現代化
《決定》強調,“國家安全是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的重要基礎”“法治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堅強安全保障,必須要堅持法治原則,必須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為統籌發展和安全提供相對平衡和平穩的制度保障,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稕Q定》明確要求,“強化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重點領域安全保障體系和重要專項協調指揮體系。”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了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總目標必須遵循的五大原則,包括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這些原則同樣也適用于科學處理發展和安全的辯證關系。只有堅持黨的領導,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才有明確的發展方向;只有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才能實現發展為了人民、安全為了人民;只有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保證發展成果惠及每一個公民,才能確保國家安全為人人,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只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發展和安全才能在和諧社會秩序下并行前進;只有從中國實際出發,才能在發展和安全的辯證法中尋求中國式現代化的最佳發展路徑。只有統籌發展和安全,才能確保中國式現代化事業行穩致遠,法治為科學處理發展和安全之間的辯證關系提供有效的制度平臺。離開了法治的保障,發展和安全之間的關系就容易出現偏差。
事實證明,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之所以在保持經濟快速增長的同時,還能夠保證國家經濟安全、社會安全等領域的安全發展,以國家安全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國家安全立法實現了有力保障,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建立并不斷完善。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只有不斷健全和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才能將發展和安全之間的關系納入到一個更加科學有效的國家治理體系中謀篇布局。因此,要正確處理發展和安全的關系,必須要在法治軌道上科學和有效處理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的關系,有效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在發展和安全之間建立起更加穩定的制度聯系,充分發揮法治在中國式現代化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