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1-10-27 來源: 責任編輯:admin
??????? 2010年11月4日至6日,受李清林副會長委托,會員部主任梁毅一行應邀出席了第三屆“法治湖北論壇”?,F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 一、?論壇概況
??????? 由湖北省法學會主辦的第三屆“法治湖北論壇”于11月5日在武漢市召開。湖北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對本屆論壇高度重視,湖北省副省長趙斌,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綜治辦主任魯志宏等領導同志出席論壇。論壇開幕式由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法學會會長鄭少三主持。
??????? 梁毅同志受我會領導委托,以中國法學會名義在開幕式上致詞。他指出,湖北省法學會自2007年換屆以來,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積極組織全省法學法律工作者,在組織推動法學研究、參與地方立法、拓展法學交流、加強法制宣傳和開展法律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突出成績,為民主法治建設以及湖北經濟社會文化的全面進步作出了積極貢獻。希望湖北省法學會以舉辦這次論壇為契機,繼續團結奮進,努力將湖北的法學研究和法學會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本屆論壇選取的主題“社會管理創新法治問題研究”,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和針對性。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在社會結構快速變化,新經濟、社會組織不斷涌現,公共需求大幅增加,利益關系日漸多元,社會矛盾愈加凸顯,社會風險逐漸增大的背景下,社會管理的薄弱環節引起廣泛關注,暴露出很多深層次問題。如何做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黨的建設統籌發展;如何有效化解社會風險,構建和諧社會;如何堅持群眾路線,始終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創新社會管理的理念、體制、機制和手段,提高社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已成為各級黨委、政府、政法機關迫切需要破解的課題。我們法學法律工作者責無旁貸,更要針對社會管理的新情況、新問題,從我國法治理論和實踐的結合上,深化對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的研究,發揮法治在創新社會管理中的引導、規范和保障作用,實現社會管理的法制化和科學化。
??????? 本屆論壇共征集論文347篇,經湖北省法學會學術委員會專家匿名評審,共選出獲獎論文60篇,其中一等獎5篇,二等獎10篇,三等獎15篇,優秀獎30篇。9名獲獎論文作者作了大會專題發言。湖北省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姚仁安在論壇閉幕式上作總結。?
??????? 二、論壇主要內容
??????? (一)特殊人群的服務管理
??????? 1.社區矯正
??????? 論壇建議:要盡快修改現有法律,將社區矯正的主體由公安機關改為司法行政機關,解決執法主體和工作主體不統一的問題;在刑法總則上增設社區服務刑;放寬緩刑罪犯減刑的條件;增加管制、緩刑、假釋人員的法定義務,在法律規定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的基礎上,均增加“接受社區矯正”的法定義務。制定專門的《社區矯正法》對社區矯正的性質、對象、機構、人員、工作內容、執法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為社區矯正的健康發展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礎。
??????? 2.刑滿釋放人員幫教
??????? 在社會管理創新中,刑釋人員安置就業需充分發揮政府職能,加強政策扶持和引導,將刑釋人員納為再就業扶持對象,實現自主就業和市場化就業。提高監獄內教育改造質量和勞動技能培訓,為社會和企業推薦技術水平較高的刑釋人員;加大宣傳力度,消除社會和民眾對刑釋人員的歧視和偏見;依托社區落實社會保障;建立部門間的協調配合機制,尤其是刑滿釋放人員回歸社會幫教管理銜接機制,形成整體聯動。
??????? 3.流動人口服務管理
??????? 將流動人口管理從“嚴格約束”向“寬松管理”轉變;變戶籍管人為以房管人,強化對出租屋的監管,準確掌握居住者信息,有效實施對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以房管人”新模式;要推行居住制度,落實同城同權的“市民化”待遇,使流動人口中特別是已經長期流入城市生活并成為事實上的常住人口,在就業、社會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獲得公平合理的市民待遇,滿足他們城市居留愿望和融入城市的利益訴求,逐步縮小流動人口與常住人口的福利差距。
??????? 4.未成年人犯罪的預防及矯正
??????? 加強對網吧、音像等特殊領域和社會閑散青少年的監管,積極推進學校普及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區矯正聯動,實施“學校育苗、家庭護苗、社會扶苗”的三苗創建活動,將倫理、生理、情理融為一體,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在獄政管理手段上要嚴格分管分押,按處遇級別分設管理區域,改革計分考核模式;在教育改造手段上落實勞保、安全保障措施,嚴格勞動時間和節假日休息制度,加強技能培訓,建立罪犯工傷或職業病救治補償機制。
??????? (二)“兩減少、兩擴大”法律
??????? 提出“對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罪行輕微、易于改造、社會危害性小的這一類特殊人群,依法減少刑罰適用、擴大非罪處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減少監禁刑、擴大適用非監禁刑和非監禁化措施,這不僅是和諧社會應有之意,也代表了刑罰發展的潮流和基本方向。在輕微犯罪中要特別重視非刑罰處理方法的多樣化和輕緩化,實現民事、行政制裁措施向刑罰的合理過渡。明確規定特殊人群適用管制、罰金刑、沒收財產刑、資格刑的方式和標準,有效避免監禁場所交叉感染。對“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 的判定標準作出具體規定。完善不起訴制度,在法定不起訴、存疑不起訴和酌定不起訴的基礎上,增設暫緩起訴制度。盡快出臺全國性的法律規范,對暫緩起訴適用的案件范圍、適用對象和適用程序作出明確規定,規范司法試點適用的暫緩起訴制度。明確規定刑事和解的范圍僅限于輕微的刑事案件,將刑事和解貫穿于刑事訴訟的偵查、起訴、審判各階段,充分發揮刑事和解這一新型的刑事司法理念作用。對主觀惡性不大、有悔罪表現、具備有效監護條件或者社會幫教措施,不具有社會危險性,不會妨害訴訟正常進行的,可以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如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 (三)社會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
??????? 要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等違法犯罪高發的重點部位的綜合治理,一是加強基層治保組織建設,建立健全居委會,加強治安力量。二是精心構筑多層次治安防控網絡。通過街面防控網、社區防控網、單位內部防控網等“地網”和視頻監控形成的“天網”,實現對社會治安的實時、可視、動態監控,提高社會面防范控制能力。三是認真開展建筑工地、商業聚集場所的集中治理,開展“反扒打搶”專項斗爭,堅決打擊黑惡勢力插手地材供應市場。四是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特別加強重點部位的“學生村”的綜治工作,與周邊學校共同做好校外出租房學生管理;五是針對城鄉結合部、城中村案件高發的特點,強化警務信息,落實每日警情通報和每周警情分析制度。創新警務模式,落實從優待警措施,實現治安力量的最大化。
??????? (四)互聯網建設與管理
??????? 建議完善網絡安全法制建設,制定專門的《網絡安全法》和《電子證據法》,修改完善刑法中關于計算機網絡犯罪的刑罰。構建一支高素質的網絡警察隊伍,建立完善“網上110”預防打擊系統,構建防控聯動機制。要加大資金投入,及時升級網絡防火墻技術,提升網絡數據加密技術,改進網絡通信協議,實行網絡分級分區管理,加強網絡系統技術防范。
??????? 專此報告。
(會員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