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9-23 來源:咨詢中心 責任編輯:admin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大調解”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改革目標,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等16部委發布了《關于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大調解工作的指導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關于擴大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等相關文件。最高院在全國積極開展建立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機制的試點工作,鼓勵支持各單位、各部門和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調解工作,促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建立和推廣。去年召開黨的十八大再次提出,要“深化社會體制改革、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的工作體系”。
在中央的推動下,目前國內各類調解機制已經建立并正處于不斷完善當中,依法成立的調解組織主持簽訂的調解協議,其效力已經能夠得到人民法院的確認。調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定,實現群眾自治及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方面作出了重要貢獻。人民調解、行業調解、商事調解等多種形式的調解,已成為解決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方法,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根據中央建立推廣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要求,在最高院司改辦的大力支持和推動下,經中國法學會批準,中國法律咨詢中心于今年5月成立了調解中心。為宣傳和培育全社會糾紛解決新理念,培養職業化、專業化的調解人才,提高調解人員的技能和技巧,滿足處理復雜、疑難商事糾紛的需要,我中心特舉辦“調解員調解技能與商事調解實務高端培訓班”。
培訓結束后,將頒發結業證書,經評估合格后,參加培訓的人員將受聘為中國法律咨詢中心調解中心調解員,歡迎各有關單位組織參加。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特點及課程安排
本次高端培訓主題明確,設計層次較高,突出實務技能,以調解員技能與實務工作為主線,邀請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貿促會調解中心、中國人民大學、北京調解聯盟的資深法官、學者、調解員等專家進行講授(課程安排及講課專家名單附后)。
二、參加對象
??? 各調解機構調解員;法律教學、研究工作者;各企事業、科研單位法律工作者(顧問、法律主管)、高級管理人員;退休法官;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行業協會、商會相關負責人等。
?? 三、時間、地點
??? 報到時間:2013年10月18 日上午08:30
??? 報到地點:北方工業大學南院第五教學樓一樓大廳(路線圖附后)
??? 培訓時間:2013年10月18 日(周五)—10月20 日(周日)
??? 三天全天學習
??? 培訓地點:北京市北方工業大學(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5號)
??? 四、注意事項
??? 1、參加培訓的人員須交納培訓費3500元/人(含專家授課費、場租費、資料費、午餐等)。請于10月10日前將培訓費匯入以下賬號,并將匯款憑單復印件傳真我單位以便查收。
賬戶名:中國法律咨詢中心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北京呼家樓支行
賬? 號:11001018600053002478
?? 2、如需住宿的人員,可由會務組在校內安排,費用需自理,住宿費用請于報到時統一交納。
?? 3、請于10月9日前,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以電郵或傳真方式發回中國法律咨詢中心。
?? 4、報到時,需持報名表。
? ? 會務組聯系方式:
??? 中國法律咨詢中心
??? 聯系人:李中頊
?? 電??? 話:010-66178155
??? 報名傳真:010-66122705
??? 報名郵箱:chinalawvip@sina.com
???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兵馬司胡同63號中國法律咨詢中心
??? 郵編:100034
??? 北方工業大學
?? 聯系人:王海喬
?? 電? 話:010-88803822
??? 五、特別聲明
??? 中國法律咨詢中心是中國法學會直屬事業單位,培訓項目均在官方網站www.zgflzxzx.org公示。
中國法律咨詢中心
2013年9月18日
附件:附件1:? 課程安排表.doc
附件2:? 報名表.doc
附件3:? 培訓地點交通路線圖.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