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04-21 來源:中國法學網 責任編輯:elite
【編者按】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轉發(fā)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光明日報》專訪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兼法宣中心主任莫紀宏研究員,探討如何在總結過去30年普法規(guī)劃實施的基礎上,讓“七五”普法更有成效。
莫紀宏研究員接受光明日報專訪 為“七五”普法建言獻策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轉發(fā)通知,轉發(fā)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guī)劃(2016—2020)》,對“七五”普法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是實施“七五”普法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如何在總結過去30年普法規(guī)劃實施的基礎上,讓“七五”普法更有成效,記者專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莫紀宏。
記者:您對30年來我國的普法工作有何評價?
莫紀宏:30年來,我們通過實施普法規(guī)劃,不間斷地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精神,在全社會初步形成了憲法法律至上、守法光榮的良好氛圍,提升了領導干部和社會公眾的法律素質,有效地促進了法制建設的發(fā)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自此,普法工作的性質由“法制宣傳教育”轉變?yōu)椤胺ㄖ涡麄鹘逃薄km然從“制”到“治”只有一字更改,卻使得普法工作的內涵發(fā)生了深刻變化,不僅要求繼續(xù)大力宣傳法律知識、法律體系和法律制度,更要注重宣傳立法、執(zhí)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實踐,強化法治精神的教育,提高法律素質和素養(yǎng),營造有利于法治國家建設的法治文化。
記者:經過六個“五年”普法規(guī)劃的實施,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取得了相應的成就,為什么還要繼續(xù)開展“七五”普法?
莫紀宏:應當看到,盡管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力度很大,但體現在政府和社會公眾遵守法律的行為上還存在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突出的問題就是有法不依的現象還相當嚴重,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實際生活中出現的法律問題和法律糾紛的能力還不強,社會公眾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也不夠尊重,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投入產出率并不理想,知識的普及和技能的培訓與遵法守法的意識之間還沒有形成正向促進的關系等等。總結既往的經驗教訓,需要繼續(xù)做好普法工作。“七五”普法規(guī)劃提出,通過普法和法治宣傳教育手段,實現“全面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治理水平”的更高目標。
記者:“七五”普法規(guī)劃提出了實現“全面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治理水平”的目標。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莫紀宏:以“全面提高全社會法治化治理水平”為宗旨來考察“七五”普法規(guī)劃的具體實施,最重要的是立法機關要帶頭遵守憲法法律。《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這就要求在“七五”普法規(guī)劃實施過程中,立法機關要尊重憲法和《立法法》的規(guī)定,保證“依憲立法”。要通過立法技能的培訓,不斷增強立法機關自身的立法行為能力,抓好立法質量關,防止各種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guī)的出臺。尤其是享有地方立法權的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嚴格按照《立法法》所規(guī)定的立法權限,謹慎對待公民的憲法法律權利,不得隨意立法來限制公民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同時,根據“誰執(zhí)法誰普法”的要求,立法機關有義務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承擔重要的職責,幫助社會公眾正確理解法律法規(guī)的內涵,防止因為錯誤理解法律法規(guī)而產生違法行為。
記者:我們已經有了30年的普法歷程,法治宣傳教育如何深化?
莫紀宏:“七五”普法規(guī)劃指出:堅持法治宣傳教育與依法治理有機結合,把法治宣傳教育融入立法、執(zhí)法、司法、法律服務和黨內法規(guī)建設活動中,引導黨員和群眾在法治實踐中自覺學習、運用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guī),提升法治精神。總結六個“五年”普法規(guī)劃實施工作的經驗教訓,普法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要收到實效,必須結合依法治理的實踐,以解決實踐中提出的各種法律問題為導向,使普法和法治宣傳教育具有更強的針對性。要真正通過法治宣傳教育,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努力避免人治因素的負面影響。要讓人民群眾通過普法和法治宣傳教育,學會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要以普法為依托,形成依法治理工作的“合力”。
記者: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就要實現從“人管”到“法管”的轉變,這應是普法的目標,也是人民群眾的期待。這方面,您有何建議?
莫紀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曾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現代法治社會中,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行為必須納入法治的軌道。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首先要法治化,沒有法治化,國家治理以及與之相關的社會治理就不能制度化、規(guī)范化。通過認真貫徹落實“七五”普法規(guī)劃的各項要求,努力提高管理者的素質,可以有效地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進程,真正實現從“人管”向“法管”管理模式的過渡。要通過對領導干部和社會公眾全面和系統(tǒng)的法治宣傳教育,提高用法律思維解決問題、化解矛盾、調解糾紛的能力,形成依法治理社會的氛圍,弘揚法治精神,推動社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