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許路陽)每年12月4日國家憲法日時,中小學應組織憲法晨讀活動,上一節憲法教育課。教育部今日消息,已印發關于在國家憲法日深入開展憲法學習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要求自今年12月4日首個國家憲法日開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應當在國家憲法日當天,以弘揚憲法精神為宗旨,以宣講憲法基本原則和基本知識為重點,全面開展憲法學習教育活動。
中小學應舉行特別升國旗儀式
其中,中小學要組織開展憲法晨讀活動,利用晨讀時間,選擇憲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適當章節、條款,組織學生集體朗讀,舉行特別升國旗儀式,了解憲法關于國旗的規定,上一節憲法教育課,圍繞憲法學習日主題,以專題教育、社會實踐、班隊活動、遠程學習等形式,組織師生集體學習憲法知識。
中小學校長還要主持一次教職工憲法學習活動,或為學生講授一次憲法教育課。教育部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在上述活動基礎上,采取其他教育方式和教學方法。
政法院校須進行憲法宣講
根據通知要求,高校和職業學校則要結合實際,采取座談會、報告會、知識競賽、文藝活動等方式,自主組織開展憲法教育活動。
其中,政法院校和專業師生,要組織一次憲法宣講活動,深入社區、中小學開展憲法教育實踐活動。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的主要領導,也要深入中小學參加或者主持一次憲法教育活動。
憲法知識或納入中考
通知還要求,要將中小學課程中,已包含的憲法知識內容進一步整合,與法治知識課程設置相結合,研究制定開展憲法教育的基本要求。
教育部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明確中小學憲法教育的專門學時,并將憲法知識納入中考的測試范圍。
教育部要求,要組織專家編寫、審定中小學憲法教育讀本,有條件的地方,要向中小學配發憲法教育讀本和憲法宣傳掛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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