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4-10-11 來源:最高法 責任編輯:xiaozhiwei
發布會現場
201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聞發布會,同時公布8起利用信息網絡侵害人身權益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孫軍工主持發布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姚輝就典型案例進行說明并回答各位記者的提問。
孫軍工指出,針對互聯網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法律適用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于審理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連同今天發布的司法解釋,共同形成了有關互聯網法律問題的裁判規則體系,對于規范網絡行為、建立良好的網絡秩序,具有重要的意義。
孫軍工介紹,為起草《規定》,最高人民法院自2013年起,在總結審判實踐、尊重互聯網發展規律的基礎上,通過召開座談會、書面征求意見等形式,聽取了法院系統、立法機構、相關部委和專家學者的意見,特別是反復聽取了互聯網行業及主管部門的意見和建議?!兑幎ā妨⒆闼痉ń忉尩墓δ芏ㄎ唬瑖栏癜凑涨謾嘭熑畏ǖ木?,結合審判實踐中遇到的難點問題,在充分考慮互聯網技術的特點、發展現狀和未來趨勢的前提下,為民事主體權益保護提供充分的司法手段?!兑幎ā酚?014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21次會議通過,自2014年10月10日起施行。
孫軍工強調,《規定》共19個條文,重點內容包括以下六個方面:(一)結合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合理確定管轄法院和訴訟程序。(二)明確了網絡服務提供者是否“知道”侵權的認定問題。(三)明確了利用自媒體等轉載網絡信息行為的過錯及程度認定問題。(四)明確了個人信息保護范圍。(五)明確了非法刪帖、網絡水軍等互聯網灰色產業的責任承擔問題。(六)加大被侵權人的司法保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