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1-29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elite
最高法出臺加強產權保護十大司法政策
法制網北京11月29日訊 記者蔡長春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意見針對社會關切,提出了加強產權保護的十大司法政策。
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
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就完善產權制度依法保護產權專門作出了重大決策部署,將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確定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務。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最高法研究制定上述兩個意見,旨在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增強人民群眾財產財富安全感,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據了解,意見共十七條,從加強產權司法保護的基本原則、司法政策和機制建設三個方面,對相關審判執行工作作出明確要求,提出了加強產權保護的十大司法政策:一是依法懲治各類侵犯產權犯罪,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二是客觀看待企業經營的不規范問題,對定罪依據不足的依法宣告無罪。三是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刑事犯罪,堅決防止把經濟糾紛當做犯罪處理。四是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五是嚴格規范涉案財物的處置,依法維護涉案企業和人員的合法權益。六是依法公正審理行政協議案件,促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七是依法公正審理財產征收征用案件,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八是依法制裁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九是依法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申訴案件,堅決落實有錯必糾的要求。十是提高審判執行效率,切實防止因訴訟拖延影響企業生產經營。
據介紹,實施意見包括充分認識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重要意見、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工作原則、甄別糾正工作程序、司法政策、工作落實六個部分,共22條。
實施意見明確,對于改革開放以來作出的涉及重大財產處理的產權糾紛以及民營企業和投資人違法犯罪的生效裁判,當事人、案外人提出申訴的,人民法院要及時審查、認真甄別,確有錯誤的,堅決依法糾正。
實施意見還針對案件審理、執行程序中涉案財產的處置、國家賠償等社會反映較為強烈的問題作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