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06-26 來源:法律年鑒社 責任編輯:admin
四、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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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法律的規定,以開展對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開展法規備案審查為主要形式,繼續加強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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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檢查了農業法、殘疾人保障法、文物保護法等3部法律的實施情況。
對于農業法,重點檢查了耕地保護和糧食生產,農村土地征占用補償和安置,農業科研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現代農業經營機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價格保護機制,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建設,農業投入與支持保護,農業扶貧開發和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等情況。檢查中,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解決好十幾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始終是我們發展經濟、治國安邦的基礎,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要毫不放松地抓好糧食生產,繼續穩定增加農業投入,改善農村金融服務,促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推動專業化、標準化、規?;?、集約化農業發展,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針對種糧成本持續上升、比較效益較低的問題,建議采取更加切實的措施調動農民和地方政府種糧積極性。
對于殘疾人保障法,重點檢查了殘疾人康復服務、教育培訓、就業幫助、社會保障情況和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等。檢查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將殘疾人普遍納入社會保障體系,對繳費確有困難的由政府補貼部分或全部費用,采取多種措施提高困難殘疾人救助水平,完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殘疾人就業權利。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特別是對基層和欠發達地區殘疾人理療康復機構的投入,加大對民辦康復機構的支持力度,加強殘疾人康復工作的隊伍建設,解決殘疾人醫療康復資源不足、人才匱乏的問題。要把加強殘疾預防工作擺在更加突出位置,有效降低殘疾發生率。針對無障礙設施建設滯后、不規范的問題,建議強制推行無障礙設施建設,規范建筑標準,幫助殘疾人走出家門。
對于文物保護法,重點檢查了文物保護、文物管理、文物利用情況和法律實施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等。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要正確和妥善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社會建設的關系,推動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互協調、相互促進。要積極推進文物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形成機構、隊伍、經費和文物保護事權相適應的管理制度。要加大文物流通秩序整治力度,加強對古玩舊貨市場和網絡文物交易的監管,嚴厲打擊非法交易、造假售假、知假拍假等行為,清理、整頓文物鑒定機構,規范電視鑒寶類節目。
在檢查上述3部法律實施情況的過程中,常委會組成人員還就修改完善相關法律制度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檢查法律實施情況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提出并采取了一系列改進工作的措施,其中,文化部和國家文物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檢查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所提建議和常委會審議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提出了改進工作的措施,決定于2013年啟動文物保護法修訂的前期研究工作并于2012年12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書面報告。
(二)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于農田水利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監獄法實施和監獄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外國人入出境及居留、就業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2011年中央決算的報告,關于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關于保障飲用水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禁毒法實施和禁毒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關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運行情況的報告,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社會救助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及保護工作情況的報告,共14個專項工作報告。還聽取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聽取和審議上述報告,既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對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工作監督,也涉及對這些國家機關的法律監督。如聽取關于禁毒法實施和禁毒工作情況的報告后,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要加快制定新型合成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充實社區戒毒康復工作的法律規定,完善對患艾滋病等嚴重傳染性疾病和孕期、哺乳期吸毒人員的收押方法,研究針對網絡毒品交易等新型涉毒案件的處理方法等,國務院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正在會同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研究相應的解決辦法。又如,在聽取和審議2011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時,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要清理規范稅收優惠和變相減免財政性收入等政策,維護稅法的統一。國務院根據這些意見,已要求各地財稅部門依法征稅,不得采取越權為招商引資項目減免稅或先征后返等變相減免稅做法,不得擅自更改、調整、變通國家稅收政策。在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時,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要轉變“重刑事輕民事”的觀念,全面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形成民事、行政與刑事三大訴訟監督都得到加強的局面。建議各級人民檢察院把推動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公、裁判不公問題作為重點,綜合運用抗訴、檢察建議等手段,加強檢察監督。
(三)對規范性文件進行備案審查
備案審查制度是一項重要的憲法監督制度。為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全國人大常委會繼續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201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收到報送備案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經濟特區法規和司法解釋1173件。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機構根據立法法、監督法的規定,一是做好主動審查研究工作。對新制定的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主動審查研究,對地方性法規有重點地進行主動審查研究。審查研究中認為法規、司法解釋存在問題的,與制定機關溝通協商,妥善解決,取得了較好效果。二是繼續做好審查建議的研究處理工作。對有關國家機關和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公民提出的違憲違法審查建議,嚴格按照工作程序進行接收登記、分析研究、提出意見,并研究探索審查建議的回復機制。三是督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面完成對現行司法解釋的集中清理工作。經過近兩年時間的努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已經基本完成清理工作。此次集中清理,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對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進行的首次全面集中清理。通過清理,廢止了一批與法律規定不一致、互相抵觸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