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11-29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elite
經中國法學會批準,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在西安曲江國際會議中心(曲江賓館)舉行,由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西北政法大學和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聯合舉辦。本次年會包含兩項重大議題: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大會和民事執行的理論與立法研討會。
11月12日,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2016年年會在西安召開
11月12日上午,大會開幕式在西北政法大學長安校區隆重舉行。陜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陜西省法學會會長祝列克、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閻慶文、西北政法大學黨委書記宋覺、校長賈宇應邀出席,并講話;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鮑紹坤特別委托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出席大會開幕式并向大會傳達了殷切的期望和美好的祝愿。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張衛平教授代表常務理事會向大會做了過去五年的工作報告。開幕式由南京師范大學教授、常務副會長李浩主持。
陜西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陜西省法學會會長祝列克致辭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閻慶文致辭
西北政法大學校長賈宇教授致辭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致辭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張衛平作報告
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李浩教授主持開幕式
大會特別議程舉行了中國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們在嚴肅莊重的氣氛中進行了研究會換屆選舉。北京大學教授、副會長潘劍鋒和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主持了換屆選舉大會,清華大學張衛平教授當選新一屆會長,南京師范大學李浩教授任常務副會長,大會并選舉出蔡虹教授等18位副會長和畢玉謙教授等38位常務理事、249位理事,報中國法學會履行相關審核程序。
中國法學會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第二次會員大會會場
理論研討主旨發言由研究會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唐力主持,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譚愛華和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肖建國分別作了主旨發言。譚愛華局長在發言中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向全社會作出了莊嚴承諾。陜西作為重點地區法院,要力爭在兩年內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在介紹了陜西法院的相關實踐和舉措之后,譚愛華局長著重探討了執行監督制度的相關問題。她指出,執行監督制度在實踐中存在諸多問題,如法律依據不足,程序啟動缺乏明確規定,程序進行缺乏法律規范,個別案件監督不到位或亂監督等。針對這些問題,她還提出一系列的完善建議。
肖建國教授作了題為“民事強制執行立法的中心問題”的發言,他指出,將強制執行法作為年會主題,是研究會歷史上的第一次。對于民事訴訟法學界而言,制訂強制執行法既是機遇,更是挑戰。他指出,強制執行雖存在明顯有別于民事審判的特殊性,但也不能忽視其司法屬性。以責任財產為中心的強制執行立法,是我國未來強制執行立法的基本思路。責任財產的控制和處分,是強制執行法中執行措施和執行程序的中心內容,是檢測一國強制執行立法質量優劣的決定性要素。同時,未來的立法應注重信息網絡等現代科技的運用
研討會分為五個小組進行分組會議,分別就“執行難及其應對”、“執行不能與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執行改革的比較法視角”、“執行檢察監督與執行監督”、“執行措施與執行中的人權保障”等分論題進行了充分而熱烈的研討。廈門大學法學院張榕教授作了題為“我國‘執行難’化解之誤區及其歸正”的報告,她認為要解決執行難,必須正視中國的信用制度建設問題。只有建立社會信用制度,執行難問題才能有效化解。武漢大學法學院劉學在教授以“論執行程序中的抵銷”為題作了發言。他指出,最高院《執行異議和復議規定》第19條對抵銷的限制不符合實體法原理,原因有三:一是在實體法上,抵銷權的行使不以主動債權經過裁判為條件;二是抵銷權的行使不以相對方的意志為轉移;三是執行中限制抵消權的行使有違平等原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蔡虹教授作了題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合理化適用”的報告,她認為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制度的出臺背景在于執行數量多、難度大和基層法院考核的需要,目的在于實現有限司法資源的更好分配,但其在現實中也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從不同的角度予以完善,比如構建配套的案件協同管理制度與程序救濟機制,促進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公開透明等。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綜合處吳小鵬處長、西北政法大學百曉鋒副教授作了“論執行監督的‘功能限縮’與程序規范”的發言,他們指出執行監督制度在目前依然有存在的必要和價值,但要處理好其與執行救濟、執行檢察監督之間的關系;同時,針對當前實踐中的諸多問題,建議執行監督程序的啟動應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程序處分權,執行監督案件的審查由上一級的法院直接進行以避免重復審查,并嚴格貫徹《執行立案結案意見》確立的結案方式。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張魯南局長、牛晶琦審判員就金融資產強制執行相關問題作了發言,他們指出,目前關于基金和理財產品的執行規定非常缺乏,針對這些問題,有必要從兩個方面予以回應:一是轉變查詢方法,應賦予法院查詢被執行人的一切金融資產的權利,且銀行需要向法院反饋被執行人持有的金融資產;二是針對不同的產品,應采取不同的執行措施:對短期理財產品,可以到期變現,而對長期理財產品,則需直接變現。從始至終,與會代表們在充分準備的前提下各抒己見、踴躍發言,從理論與實務的不同角度進行深入探討,針對我國的執行理論、立法與實踐提出了許多真知灼見。
11月13日上午,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湯維建主持了分組匯報,張衛平會長主持大會閉幕式,北京大學教授傅郁林作了大會總結。最后,張衛平會長宣布了研究會2017年的工作計劃,并代表新一屆常務理事會宣布聘請原副會長、西南政法大學教授田平安和原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扈紀華副主任作為研究會顧問。大會在熱烈的掌聲中落下帷幕,圓滿結束。
分組討論會場
本次大會的承辦方西北政法大學和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為會議做了十分精心的準備,會務工作人員有條不紊、熱情細致而周到的服務受到代表們的一致稱贊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