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05-15 來源:法律信息部 責任編輯:elite
珍惜國土資源 共創生態文明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 胡存智
(2015年5月14日)
尊敬的王樂泉委員,各位領導、各位來賓:
國土資源是生態系統的物質基礎、能量來源、空間載體和構成要素,具有自然、經濟、社會和生態多重屬性,管好、用好國土資源,就是對生態環境的源頭預防和保護,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已從注重資源開發保護、合理利用,轉向強調資源開發與生態文明建設協同發展,并按照“盡職盡責保護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盡心盡力維護群眾權益”的新職責定位,將“生態國土”、“法治國土”融入國土資源管理全過程,不斷夯實生態環境的法治保障。
一、 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來,國土資源部高度重視生態文明法治建設,著重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加強普法,在加強生態環境的法治保障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
(一)完善國土資源立法,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積極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立法。根據國務院機構職能整合的有關要求,認真貫徹實施《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研究起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推進,為落實自然資源所有權、保護自然資源使用權,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奠定了基礎。
二是全面落實用途管制制度,積極推進國土資源規劃立法。2012年,我部出臺了《礦產資源規劃編制實施辦法》,為統籌安排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時,我部還在積極研究起草《土地利用規劃條例》,為進一步完善五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體系、加強耕地保護、優化國土空間布局奠定基礎。
三是加強重要資源保護,積極推進國土資源保護立法。出臺了《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地質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部門規章,為資源和環境的保護和修復提供了依據,也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四是促進資源市場配置,積極推進國土資源市場建設立法。出臺了《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礦業權交易規則(試行)》等一系列國土資源市場建設的有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產權交易市場提供了保障。
五是促進資源有效利用,積極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立法。把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作為國土資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中之重,2014年專門出臺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和《關于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國土資發〔2014〕119號)等一系列文件。加強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修訂鼓勵、限制和淘汰技術目錄,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努力提升資源利用水平,累計完成了20個重要礦種開發利用“三率”指標要求,遴選發布三批共159項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技術。
六是完善執法監督,積極推進國土資源執法督察立法。2014年出臺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辦法》,進一步規范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的實施,保障和監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七是提升立法質量,積極推進國土資源立法后評估工作。出臺了《國土資源部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后評估辦法》,對我部出臺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等開展后評估工作,為適時推進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提供科學依據和決策參考。
(二)嚴格國土資源執法監督,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
一是加強執法監督力量。不斷健全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查處相關規范,提升國土資源執法水平。同時,建立健全了國家土地督察體系,形成了“九局一辦”的工作格局,加強了對地方政府土地管理行為的監督。
二是創新執法監督方式。采取衛片執法、12336違法線索舉報電話等方式,豐富執法監督方式,暢通群眾監督的渠道,初步形成了“全國覆蓋、全程監管、科技支撐、執法監察、社會監督”為一體的國土資源綜合監管體系。
(三)加強國土資源普法工作,營造生態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全國法制宣傳日”等重要普法宣傳紀念日為契機,向社會積極宣傳國土資源管理取得的成就和最新法律政策,增強國土資源工作者和社會公眾的法治觀念,推動全社會形成學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二、面臨的形勢和挑戰
從我國國土資源的國情看,我國人均資源量少,資源稟賦不高,資源利用方式粗放,長期以來的高強度的土地、礦產資源的開發建設活動使得土地退化,耕地質量不斷下降,地面沉降、地下水污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日益凸顯。
從當前面臨的形勢看,我國經濟已經進入了“三期”疊加的新常態階段,土地和礦產資源生產性需求趨于減少,生活性、生態性需求顯著增加,總體需求仍居高不下。建設用地從增量擴張為主轉向盤活存量與做優增量并舉,礦產資源供應從過高對外依存轉向立足國內用好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調整勢在必行。資源環境承載力正在逼近“天花板”,統籌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非常艱巨。
形勢表明,在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的發展模式下,國土資源管理面臨的壓力和挑戰將日益加大,必須及時調整管理思路,堅持“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并舉、保護第一”的基本原則,全面推進資源與環境的協調發展。
近些年來,隨著自然資源產權制度的逐步建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推進,以及礦業權市場建設的不斷完善,《土地管理法》和《礦產資源法》已經難以滿足實踐管理的需要,這既不利于政府依法行政管好國土資源,也不利于土地使用權人和礦業權人合法財產的保護,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黨中央、國務院剛剛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這是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下一步,國土資源部將在以往工作基礎上,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意見精神,深入推進國土資源生態文明建設。
(一)強化統籌和規范,嚴格保護國土資源
強化源頭保護,充分發揮規劃和用途管制對生態環境的源頭保護作用,深入開展“多規合一”試點,積極推進《全國國土規劃綱要》的報批,探索研究省級和區域性國土規劃編制。大力推進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強化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大力推進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加快編制“十三五”土地整治規劃,探索構建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
(二)強調制度和效果,全面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完善建設用地標準,繼續推進全國城市和開發區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努力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地耗下降30%的目標。繼續抓好礦產資源“三率”標準制定和實施,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綠色礦山建設,深化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試點工作,積極推動把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情況納入對地方政府經濟社會發展和黨政領導干部的政績考核。
(三)堅持生態理念,加快法治國土建設
全面清理現行法律、法規中與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不相適應的內容,將生態文明建設貫穿法治國土建設全過程,加強國土資源重點領域立法,配合立法機關加快推進《土地管理法》、《礦產資源法》、《測繪法》、《海洋環境保護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重點法律的修改。加強土地集約集約制度建設和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制度建設,加快推進行政法規和部門配套規章的制訂和實施。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實施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制度。嚴格依法行政,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制度建設,明確權力責任邊界。依法開展維權,更加注重依法維護群眾權益,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矛盾中的權威地位。
把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和要求融入國土資源管理全過程,并將其具體化、制度化,是法治國土建設面臨的新挑戰和新任務,需要國土資源部門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讓我們更好地發揮法治建設在生態環境保護中的作用,珍惜寶貴的國土資源,攜手共創生態文明建設的新局面。